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关于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之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3-05-07

关于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之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2017]54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之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反映。

一、 项目简介

1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之二地块(简称“目标地块”)。

占地面积:14643.2平方米。

地理位置:广东省中山市民新路南8号。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目前均空置。

未来规划:C2商业金融业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其中R2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规定的第一类用地,C2商业金融业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风评缘由: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

2风险评估

地块土地权属人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以下简称评估单位)对调查地块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评估单位根据国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调查地块按照类用地对地块所有关注污染物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

地块健康风险评估结论

1)土壤中铜污染物无致癌风险;而非致癌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危害商为6.02,超过我国设定非致癌危害商值小于1的水平,对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隐患。

2)土壤中镍污染物致癌风险为4.35×10-5,非致癌风险为20.3,均超过我国设定致癌性可接受风险水平小于1×10-6、非致癌危害商值小于1的水平,对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隐患。

3)本地块土壤中关注污染物镍产生致癌风险的主要暴露途径为吸入土壤颗粒物(100%),镍产生非致癌风险的主要暴露途径为经口摄入(30.32%)和吸入土壤颗粒物(69.68%)。

4)本地块土壤中关注污染物铜无致癌风险,产生非致癌风险的主要暴露途径为经口摄入(100%)。

5)根据敏感性计算结果:镍的非致癌风险在成人平均体重、儿童平均体重、儿童暴露期、儿童暴露频率、儿童每日摄入土壤量、成人每日空气呼吸量、儿童每日空气呼吸量的大、小范围变化时均表现为高敏感性;铜的非致癌风险在儿童平均体重、儿童暴露期、儿童暴露频率的大、小范围变化时均表现为高敏感性;镍的致癌风险在儿童平均体重大范围减少、成人暴露期大小范围变化、成人每日空气呼吸量大范围减少时表现为高敏感性。其余敏感性分析指标均表现为低敏感性。

6)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土壤风险控制值计算方法,得出了土壤中铜在可接受的非致癌风险水平即目标危害商为1水平下的土壤风险控制值为1960mg/kg,镍在可接受的致癌风险水平即目标危害商为1,可接受的致癌风险为10-6水平下的土壤风险控制值为139mg/kg

7)经与本地块土壤风险筛选标准、污染物检测分析检出限相比较,最终确定本地块土壤中铜、镍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2000mg/kg150mg/kg

)修复目标及范围

1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土壤风险控制值计算方法,得出了土壤中铜在可接受的非致癌风险水平即目标危害商为1水平下的土壤风险控制值为1960mg/kg,镍在可接受的致癌风险水平即目标危害商为1,可接受的致癌风险为10-6水平下的土壤风险控制值为139mg/kg

2经与本地块土壤风险筛选标准、污染物检测分析检出限相比较,最终确定本地块土壤中铜、镍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2000mg/kg150mg/kg

3调查地块的土壤修复范围采用未超修复目标值点位外连线法确定。地块内污染区土壤超过修复目标值的合计土方量为3535.22 m3。其中第一层土(0-0.5m)需要修复的污染土方量为420.77 m3,第层土(0.5-1.0m)需要修复的污染土方量为768.80 m3,第层土(1.0-2.0m)需要修复的污染土方量为1537.60 m3,层土(2.0-3.0m)需要修复的污染土方量为808.05m3

3综合结论

本次调查和风险评估完成后,调查地块需开展环境修复工作。在本次调查工作完成后至该地块环境修复方案经环保部门备案前,责任单位应对修复区域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保护,避免修复区域受到扰动,影响下一步环境修复工作。责任单位应对修复区域进行围蔽,在修复区域边界悬挂明显标志,在地块修复实施方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之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开挖、取土等扰动修复区域的行为,确保下一步修复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环境安全。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57日起)

三、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928168705  联系人:罗亚东

三、电子信箱:13928186688@169.com

四、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民新路南8


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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