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2014〕45号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环办〔2014〕24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粤环〔2012〕81号,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我厅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2014年1—4月,我厅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对2013年度在我省开展业务的159家环评机构(注册地在我省的75家、省外84家)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包括环评机构自评、各市环保部门初步考核和环评文件抽查考核等。主要情况如下:
(一)自评情况。各环评机构基本能按照相关要求对环评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自查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并上报市级环保部门。
(二)市环保部门初步考核情况。各市环保部门按要求开展了环评机构日常考核,并根据年度考核要求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对环评机构的自评材料进行复核,评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的等次。
(三)环评文件抽查考核情况。4月23至25日,我厅会同省环境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进行了抽查评审,从159家环评机构中抽取了20家机构的30份环评文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20份、环境影响报告表10份。专家组对抽查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档案材料规范性等逐一进行评审、评分,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结果。综合环评机构自查自评报告、各市环保部门初步考核意见以及环评文件抽查考核结果,6家环评机构被评为不合格,12家环评机构因截至2014年5月底仍未提交考核材料被通报批评,其余环评机构均为合格。
二、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总体上,各环评机构能够较好地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逐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效率,为全省环评审批的科学性提供了较好的技术保障。但环评机构从业管理中仍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仍有待提高。部分机构对环评文件质量审核把关不严,编制的环评文件存在建设内容描述不清、工程分析不明确、遗漏重大评价因子等问题,甚至在没有提出合理、充分、可行的环保措施建议的情况下就得出环境可行的结论。如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编制质量较差,评价内容不全面,现状和影响预测缺少本项目使用量和毒性最大的二氯甲烷;风险评价深度不够,环境影响识别时有较大疏漏,重大风险源识别不全;项目废水不外排的可行性论证不足等。二是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有待强化。部分机构对与建设单位的环评委托关系认识不到位,环评责任意识薄弱,重建设单位意见、轻环境影响判断,存在故意回避环境敏感区等不良行为。三是环评机构内部管理有待规范。部分环评机构内部管理体系不健全,缺少项目承接和进度管理记录,未执行三级审核等,如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个别环评文件出现编制、负责人和审核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环评文件的质量。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现对18家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环评机构分别作出限期整改三个月和通报批评的处理。处理意见将报告环保部,作为相关环评机构资质管理的依据。
(一)因抽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较差及档案材料不完整等问题(见附件),责令以下6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三个月,整改期自2014年6月20日至9月20日。
1.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3.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4.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英德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6.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因未提交考核材料,不配合我省环评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对以下12家环评机构进行通报批评。
1.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2.广东工业大学
3.茂名市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4.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
6.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7.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8.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9.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0.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11.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
12.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相关要求
(一)在我省从业的环评机构要对照本次年度考核中各环评机构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不足,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导则、规范和资质管理规定开展环评业务,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被责令限期整改的环评机构应立即组织整改,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在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文件编制工作,在本通报下发之前承接的项目向我厅备案审核后可继续完成环评工作,整改期满之前向我厅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经我厅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在我省开展环评工作。
被通报批评的环评机构应抓紧按要求提交2013年度考核材料,从通报之日起至环保部门完成考核之前,不得承接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文件编制工作,并进一步规范环评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三)各级环保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环保部加强环评机构管理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环评机构的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审批水平。
附件:被通报环评机构存在的问题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附件
被通报环评机构存在的问题
序号 |
环评机构名称 |
环评文件 |
存在的问题 |
项目负责人 |
1 |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评价内容错漏和前后不一致现象较多,地下水现状监测因子调查内容不全,未包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项目所在的化工涂料基地具体范围、项目在基地中的位置关系以及是否符合基地规划和准入条件要求等情况介绍不清;环境现状和预测内容不全面,缺少使用量和毒性最大的二氯甲烷;风险评价深度不够,遗漏危险化学品的环境风险,重大风险源识别不全;项目废水不外排的处理方式及可行性论证不足。 |
唐海峰 |
××食品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臭氧氧化-活性碳吸附的废气处理方式、高浓有机废水反应生成水分离回用、“混凝沉淀-气浮”工艺处理地面冲洗水及回用于冲洗地面等污染治理措施论证不充分、不合理;废水处理与化工基地污水站之间的依托关系论述不清;图件不规范。 |
唐海峰 |
||
2 |
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
××水电站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工程分析不明确,缺少新库区淹没面积、淹没林地、耕地的面积;评价内容不全面,对于新坝址建设后坝前坝后水文情势变换导致的水环境质量变化及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不足;缺少项目选址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规定的相符性分析;缺少与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 |
曹永旭 |
3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水环境和环境空气的现状与预测评价因子识别存在较大疏漏,遗漏了有机酸、醇、醛、酚、酯、苯等项目的特征污染物;废水、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不足;清洁生产、施工期影响评价内容不具针对性;章节设置不合理,不符合导则总纲对报告书的编制要求。 |
李 静 |
4 |
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城核心区水务—水轴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三大景观功能区等的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不明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全面,缺少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内容,缺少项目建设对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的影响评价内容;图件不规范;档案材料缺少项目承接和进度管理记录,未能执行三级审核要求。 |
王 宣 |
5 |
英德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
××水泥厂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现状描述不清,未对技改前原有污染源情况进行回顾,缺少“三本帐”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全面;图件不规范。 |
温建华 |
6 |
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现状描述不清;本项目位于大气一级区,饮用水源二级水源保护区,报告表没有分析项目建设与《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档案材料缺少环评工程师登记证复印件。 |
张邵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