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2017]54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东路10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反映。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东路100号地块(简称“目标地块”)。
占地面积:7660.8平方米。
地理位置: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东路100号。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目标地块内在不同时段内先后涉及5个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包括中山市丰泽手袋厂、中山市锟鹏五金厂、中山市惠顿电器厂有限公司、中山市宝榄制衣厂、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目前地块内原生产企业于2018年全面停止生产,目前厂房空置,厂房内生产设备已拆除,地块内地面均已水泥硬化。
未来规划:商业金融用地(B),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调查缘由:目标地块用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金融用地,拟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相关规定,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污染识别
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5月,调查单位为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据调查,目标地块内在不同时段内先后涉及5个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包括中山市丰泽手袋厂、中山市锟鹏五金厂、中山市惠顿电器厂有限公司、中山市宝榄制衣厂、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自1989年至2008年于目标地块及其周边区域从事燃气具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和加工,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模具制造、压铸、机加工、焊接、喷涂、装配等;中山市丰泽手袋厂自2008年至2018年于目标地块的部分区域从事钱包生产,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开料、通产、铲边等;中山市锟鹏五金厂自2008年至2015年于目标地块的部分区域从事五金制品加工,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冲压、机加工、焊接、打磨、抛光等;中山市惠顿电器厂有限公司自2009年至2014年于目标地块的部分区域从事音响器材的加工和生产,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开料、锯切、冲压、钻孔、打磨、贴皮、组装等;中山市宝榄制衣厂自2014年至2017年于目标地块的部分区域从事内衣、***生产,主要生产工艺包括裁剪、定型、车缝、质检、包装。目标地块历史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到机油、柴油、油漆等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使用,可能对地块土壤、地下水产生石油烃、重金属、有机物等污染。潜在污染区域为地块内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的5个厂房及其周边区域,面积约5890平方米。目标地块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部分芳香烃)等。
目标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部分区域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污染源,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三、初步采样调查
调查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于2021年5月开展目标地块初步采样调查。目标地块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0个(不含对照点),采样深度为5~6m,共采集土壤样品40组,检测项目涵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中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以及石油烃(C10-C40)等。目标地块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检测项目与土壤检测项目一致。
通过第二阶段调查可以确认目标地块的部分土壤样品的石油烃(C10-C40)检测浓度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超筛选值范围面积约为3396平方米,埋深为0至2.2米。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集的部分土壤样品存在超出风险筛选值的情形。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目标地块后续须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在本次调查工作完成后至地块环境风险评估完成前,地块责任单位应对超筛选值区域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保护,避免目标区域受到扰动而影响下一步修复工作。可对超筛选值区域进行围蔽,在边界悬挂明显标志,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之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挖、取土等扰动目标区域的行为,确保后续必要的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9月6日起)
四、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8507607524 联系人:冯小姐
五、电子信箱:598613799@qq.com
六、通讯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
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
2022年9月6日
